摘要:“你今晚在学校不?我一会过来。”这是这部老年机收到的最后一条短信,是刘舒俊发给我的。我回了一个“在”字。过了几十分钟,我就抛下所有复习资料,跟他和曾老师,还有一群同学,坐在了操场的草坪上,谈天说地,回顾一天的考试,也接受曾老师的安抚。为什么会有这部老年机呢?大概是到了高中“不忍心”使用智能手机,又有交流需要,于是来自“上个时代”的设备就这样到了青年人手中。
摘要:我高中的军训基地有一点好处,就是吃饭能无限“续碗”。食堂阿姨打饭时笑成包子上的十八个褶,仿佛深知自身背负着灌溉祖国花朵的神圣使命,也就两三天,哪些“花朵”爱吃什么菜,哪些“花朵”对花生、鸡蛋过敏,哪些吃得少,哪些要多给,阿姨了如指掌。戴薰就是阿姨了然的“指掌”之一。戴薰排在我前面打饭,她递进餐碟,眨眼的工夫,递出的餐碟“群山”起伏。
摘要:十七八岁的年纪适合做梦。我的同桌胖达,常年闭着一双熊猫眼,在课堂上补眠,而我喜欢醒着做梦,任思绪像随风而去的蒲公英四处飘落。又一节自习课上,胖达酣然入睡,我取走盖在他后脑勺上的书。我看书很快,囫囵吞枣,不求甚解,有一目十行的架势。就这一点,便常被家人批评做事马虎,学习不够上心。
摘要:据我亲爸说,我从小就立下了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的远大志向,具体体现在——四岁那年我学会背骆宾王的《咏鹅》之后,果断出门折了根长长的树枝做教鞭,然后召集左邻右舍一众小屁孩,开始教他们背诗。当然,在这之前,我挥舞着教鞭,说出了第一句话:“从今天起,你们要叫我——梦老师!”然后他们果然很乖地在下面喊:“梦老师好!”不顾围观的大人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,我开始带他们念《咏鹅》:“鹅鹅鹅,曲项向天歌……”见有人读不准,我会不断地教训他:“向天歌啦笨蛋!向天歌啦笨蛋!”
摘要:我对大写字母E有心理阴影,原因说出来可能让人有点哭笑不得:它总是出现在视力表上,由大到小,翻来覆去,不怀好意地刁难着近视的人。我讨厌视力表,因为我近视。本来我不觉得近视有什么大不了,顶多戴眼镜不方便或者不美观。但我妈可不这么想,她对近视谈之色变、深恶痛绝。当我小学四年级渐渐开始看不清黑板的时候,她的反应激烈得让人误以为这是什么不治之症,仿佛近视会危及生命,仿佛我的人生已经完蛋了,并且害得整个家族都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。请注意,我在这里并没有使用“夸张”的写作手法。在长达数年与近视的交战中,她的如临大敌与焦灼愤怒,一遍又一遍地加深我的这种感觉。
摘要:时隔多年,我依旧记得第一次见到程老师的样子。那时我刚从初中生变成高中生,他则从研究生变成了教师。为了增加自己的气场,他总爱带着一个黑色的保温杯,走路也刻意变得缓慢,我们私底下都喊他“老程”。老程斯斯文文,戴一副银边眼镜,对学生工作十分热忱。刚刚经历了中考,我们将崭新的高中生活幻想成一个个彩色泡泡,一颗颗稚嫩的心免不了磕磕碰碰。新老师的干劲,让老程对我们的关心事无巨细:从女生想家时在宿舍的偷偷哭泣,到男生之间的“武力较量”,再到班上每个学生的成绩,等等,都在老程的管理范围之内。
摘要:长大后,我们也许会发现,我们的理想已经走了样,但只要理想的灵魂还在,就足够了。午后阳光明媚,空气中弥漫着令人心旷神怡的味道。趁着大人午睡,我和林林偷偷溜到楼下荡秋千。“你说,我们长大后会是什么样子呢?”林林仰着头,微眯着眼问我。我轻轻地晃动着秋千,惬意地闭上眼:“我想,我会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,站上三尺讲台,教书育人。努力工作,住大房子,让爸爸妈妈过上幸福的生活。当然啦,我们两个肯定还是彼此最好的朋友,你别想甩掉我!”
摘要:年少时的热情,总是来得很快,去得也很迅疾。在《波兰来客》一文里,北岛这样写道:“那时我们有梦,关于文学,关于爱情,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。如今我们深夜饮酒,杯子碰到一起,都是梦破碎的声音。”我偶尔觉得,即便不饮酒,也能感受那种梦破碎的声音。当然,我的梦不如北岛宏大,不渴求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,也不奢望有穿越世界的旅行。但在我的青少年时期,确实做过一个关于文学的斑斓的梦。
摘要:人生没有标准答案,是那些梦想,让我们的青春与众不同。初中时,我才来到镇上,像一只仓鼠小心翼翼地探出头,去感知外面的世界。以前住乡下姥姥家,家里有台电视机,只能收到两个频道,所以更多的时间,我都是一个人坐在山坡上发呆,听风声、鸟声……到了镇上,这些声音都没了,取而代之的是喧闹的音乐。
摘要:随着不断成长,人生将会迎来许多全新的挑战,如果不能与时俱进,不断地调整自己,那些灵气就会渐渐泯灭。直到选定沙和尚做笔下的主人公,我才真正意识到,自己离当年心中的那个孙悟空已经很远了。小时候,我最喜欢的荧幕形象就是孙悟空。那时智能手机还不像现在这样普及,对我们孩子来说,电视才是最有魅力的电子产品。每年寒暑假,我做完作业,无事一身轻,总会黏在沙发上看很长时间的电视。
摘要:少年的帆已张,青春的梦正启航,我们各自走在自己青春最好的道路上,这不就是我和他最该有的样子吗?高二秋季运动会前,我在体育委员的再三游说下报了女子3000米长跑。运动会当天,眼看马上就是烈日当头了,学校决定,男子5000米和女子3000米长跑分别从操场的两个起跑点同时开始起跑。乌泱泱的一群人像被扔进了大海一样,各自奋力挣扎着向岸边游去。400米的椭圆形操场被赋予了七圈半的数字之后,就像深不可测的海底一样,成了我到不了的远方。当初答应报名时有多豪迈,此刻就有多狼狈。
摘要:我发现我更愿意做本来的自己,这样更舒服,更自在,更是我自己。在我很小的时候,我所喜欢的人很少很少。不是因为我挑剔,我不是那种难搞的小孩。正好相反,我极其老实安静,几乎不提需求。我喜欢的人很少很少,因为喜欢我的人很少很少。我看起来木讷、眼神呆滞,但感受力很强。我能感受到对方看我时是漠视还是嫌弃。更何况,那时候很多大人并不掩饰这种神态,有时候还会脱口而出:“这孩子也太孬了。”“孬”在我们老家有“不出头、没出息”的意思。
摘要:我不在南山,又能时而见到南山。得兼鱼和熊掌的一部分,遂成平凡的生活。大扫除时,我从柜子里翻出一个灰色的文件夹,它本该是透明的,只是落满了灰尘。打开一看,竟然是高中时的作文本,第一面是诗人赵恺和绿蒂的签名。“啪——”我拍了拍额头,迅速把它合上,没想到飞起一股灰,“呸呸”,我连连啐道。过了一会,又忍不住把它打开。诗人的签名很长,横跨了整整一张纸。我用手指沿着笔画向下滑,仿佛又见到了那个已渐行渐远的自己。
摘要:懵懂的我曾想摘下月亮,可等到真正走进夜空,看到星星逐一点亮,向着月亮出发的人爱上了璀璨的星光。儿时的仲夏夜,楼房里闷热无比,我们全家人最喜欢爬上屋顶纳凉。在混杂沥青的水泥地上随意铺上一张凉席,一家人或坐或卧,等清风拂面,聊家长里短,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惬意时光。小小年纪的我,常躺在凉席上观察夜空。漫天繁星下,大人们忙着指认这个星座、那个星座,唯独我喜欢盯着一轮月亮。试想,满目漆黑之中,群星固然抢眼,但谁又能与月亮争辉呢?
摘要:幼时我想做大王,病痛痊愈后我想做医生,理由不是能救死扶伤,而仅仅是觉得医生厉害,连大人都要听他们的话。▲许秀兰说,明明是这条街上最调皮的孩子。明明是我的小名。七八岁的年纪,我个头比同龄人高一截,贪玩、爱闹腾,整天带领一帮朋友四处闯荡,在专属于我们的江湖叱咤风云,是当之无愧的孩子王。在各种武侠电视剧的熏陶下,我在废弃的工地旁找了一座土堆划山为王,小伙伴们则按个头依次封为大弟、二弟、三弟……我豪迈地站在所谓的“山头”,看着我的小弟们整整齐齐地站着,一种自豪之情油然而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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