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因为工作、学习等原因,背井离乡,去别处生活当一开始的彷徨无助与别离时的不舍情愫激烈碰撞时,才发现,自己已然成了别处的人,皮肤已记住了这个城市的微风,舌头记住了这个城市的味道,耳朵也记住了这个城市的话语在不知不觉间适应了别处的生活,融入了人群,那段时光里的哭泣和欢笑,竟成了人生中的至宝。别处已成了生命里的一部分,抬头看月,也会在低头时思念那个弥漫着回忆的地方。
摘要:喜欢一个人游走于幽静的小路,找一个偏僻的角落,坐在一张长椅上,远远地看那些行色匆匆的身影,在一瞬间掠过,遁去。想一些不可期的相遇,然后从容地面对不经意的别离。1对于拥挤的人群,我总有一种畏惧感。犹记儿时,遇到陌生人,我常躲在祖母身后,祖母总是笑着护着我。有一次,我在学校受了欺负,偷偷跑回家,祖母一直追问出什么事了。我捂着脱臼的手腕,低着头不说话,急得祖母要拉着我去学校理论。没办法,我只得说不小心伤了手。
摘要:在所有与人亲近的花卉中,玫瑰显得很另类:容貌秀丽,却茎刺缠身。曾经因研究一项课题,我引种了几十株玫瑰。在莳养这些玫瑰时,手不止一次被刺刺中流血。有那么一阵子,我甚至想,下一个课题就培育没有刺的玫瑰。接下来,在与玫瑰的相处中我想通了——这个世界上,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,我怎能强求玫瑰去掉它的刺呢?况且,这刺在人眼里是玫瑰的缺憾,玫瑰自己可不是这么认为的。
摘要:你知道盐之花是什么吗?它是一种面包,托在手上,就像一只金黄色的小牛角。梅梅第一次吃到盐之花,是在写字楼底下的面包店里。那是一个秋天的午后,她坐在办公室忽然觉得冷,冷得受不了,于是不顾同事们的目光,突然冲出了格子间。她快速跑下楼,跑到高楼大厦重重叠叠的阴影切分出来的一小片阳光里。闭上眼睛,仰起脸来,太阳贴着她的皮肤,但她还是觉得冷。这时,她看到了一家面包店,飘来了淡淡的香气。
摘要:周末收拾房间时,我偶然发现一个落灰的笔筒,里面杂七杂八,都是我曾经用过的文具。它是我高中时用的笔筒。我是一个恋旧的人,不仅不远千里把它带到我的大学宿舍,后来,我还把它带到了我工作的城市。虽然,随着电子化越发普及,加之我工作后搬了几次家,秉承着“非必要不增加行李”的态度,我改变了很多习惯:我最大程度舍弃实体,读电子书,做电子批注,做电子手账,把大部分爱好装进一方屏幕。
摘要:时隔多年,我依旧记得第一次见到程老师的样子。那时我刚从初中生变成高中生,他则从研究生变成了教师。为了增加自己的气场,他总爱带着一个黑色的保温杯,走路也刻意变得缓慢,我们私底下都喊他“老程”。老程斯斯文文,戴一副银边眼镜,对学生工作十分热忱。刚刚经历了中考,我们将崭新的高中生活幻想成一个个彩色泡泡,一颗颗稚嫩的心免不了磕磕碰碰。新老师的干劲,让老程对我们的关心事无巨细:从女生想家时在宿舍的偷偷哭泣,到男生之间的“武力较量”,再到班上每个学生的成绩,等等,都在老程的管理范围之内。
摘要:?杨木从小就内向,时常独来独往,久而久之,她在班上越发像个没有朋友的透明人。最近,杨木的周围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——她的身边多了一条只有她自己能看见的飘浮的小丑鱼。小丑鱼是在杨木妈妈生日后出现的。从前,遇到考试,杨木都只能一个人独自紧张,因为她不敢和妈妈吐露心声,妈妈只会比她还紧张。但是,现在小丑鱼会陪着她,绕着她打转,还会做动作逗她开心。虽然小丑鱼不会说话,但它的互动与陪伴让杨木心里分外温暖。
摘要:懵懂的我曾想摘下月亮,可等到真正走进夜空,看到星星逐一点亮,向着月亮出发的人爱上了璀璨的星光。儿时的仲夏夜,楼房里闷热无比,我们全家人最喜欢爬上屋顶纳凉。在混杂沥青的水泥地上随意铺上一张凉席,一家人或坐或卧,等清风拂面,聊家长里短,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惬意时光。小小年纪的我,常躺在凉席上观察夜空。漫天繁星下,大人们忙着指认这个星座、那个星座,唯独我喜欢盯着一轮月亮。试想,满目漆黑之中,群星固然抢眼,但谁又能与月亮争辉呢?
摘要:一颗掉落泥淖的种子也能开出鲜艳的花朵,人生也是如此。无论生活多糟糕,我们也要勇敢地追逐最初的梦想。过年回老家,跟初中同学聚了一次。同学们围坐着,开始了寒暄。我们已经毕业多年,每个人早已经踏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,彼此相知甚少,所以只能聊一些可有可无的话题,很快谈话的氛围就冷了下来。其中一个女同学为了活跃气氛,抛出了一个问题,让我们猜哪个同学回到我们的初中母校成为一名教师,还说我们肯定猜不对。
摘要:人身上的气味其实是不一样的。大多数人的气味很类似,就是人的气味。那些微妙的不同需要很认真、很刻意、很细心地去闻,才能真正感受到。它不像各种香水,还分前调、中调、后调,层次分明,喷在手腕上,那些各种名字的花啊,草啊,水果啊,就暂时寄居在身上,随时都在起舞翻飞,让人觉得美好。璐璐悄悄喷过香水后,心想,大概很多人都觉得自己的气味很一般,所以哪个聪明人才发明了香水吧。
摘要:我关注的一个博主,说自己要尝试一百种生活。她四处旅居,没有稳定的工作,靠打零工维持生活,然后拿赚到的钱去学自己喜欢的东西,为体验下一种生活做准备。到目前为止,她已经进行到第15种生活,正在一家买手店做店员。她每天打理衣服、招待客人,下班后就和朋友们走街串巷看日落,弹琴,唱歌,吃火锅。
摘要:自有意识起,我就在角落里,周身罩了一层塑料膜,上面落着薄薄的灰。青色叔叔垂头丧气地说:“除非到了8月,赶上开学潮和旅游热,我们才能被卖出去。否则,只能沦为积压货。即使打折促销,仍会被人嫌弃。”我不懂青色叔叔的忧伤,无所事事地躺着,这样很好啊。可以看见形形色色的人,打量他们的衣着和表情,猜测他们的故事;可以嗅到丰富诱人的味道,一楼是化妆品店,四楼是小吃城,各种各样的味道像潮水,像细风,有时汹涌,有时幽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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