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因为工作、学习等原因,背井离乡,去别处生活当一开始的彷徨无助与别离时的不舍情愫激烈碰撞时,才发现,自己已然成了别处的人,皮肤已记住了这个城市的微风,舌头记住了这个城市的味道,耳朵也记住了这个城市的话语在不知不觉间适应了别处的生活,融入了人群,那段时光里的哭泣和欢笑,竟成了人生中的至宝。别处已成了生命里的一部分,抬头看月,也会在低头时思念那个弥漫着回忆的地方。
摘要:其实我从前不太喜欢春天。年少时觉得春日艳俗,梅雨连绵又流感高发,总不如夏日那般热烈得直接,灿烂到轻狂。十几岁明明是这般直白莽撞的年纪,却偏偏被冠以“青春”的名义,硬生生和春天这样温吞黏糊的季节扯上关系,着实令人不解。我曾无数次怀念学生时代的夏天,天光漫长,空气滚烫,冰棍刺激唇舌,汗水浸湿衣衫,漫天试卷飞舞成雪花,再飘落成兵荒马乱的告别。于是,夏日倾盆的暴雨带来猝不及防的成长,朗朗高悬的繁星又好似少年记忆里无数刻骨铭心的珍藏。
摘要:我从小就是一个表达欲旺盛的人,从小学五六年级开始写日记,每天都能密密麻麻写上一页纸,一直写到高考前一天。在智能手机还不这么发达,社交媒体也没这么丰富的时候,抽屉里的日记本装满了青春年少时的喜怒哀乐。上大学之后,朋友圈和微博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表达途径。于是,藏在日记本里的滔滔不绝变成了社交软件上的字斟句酌。我开始期待回应,希望自己的分享能引起别人的共鸣。那些无人问津的碎碎念,被我怒其不争般地按下删除键,明明是情绪的表达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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