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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律与生活》教学要以“法”说法——以“夫妻地位平等”为例

殷久华

江苏省昆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

《法律与生活》教材内容专业性强。在教学中,教师存在一知半解、照本宣科等问题,导致课堂沉闷,无法达到教学目的;在学习中,学生法律知识前后脱节、口语化表达问题突出;在实践中,学生不会分析案例,更不会灵活运用知识。因此,《法律与生活》教学要努力做到以“法”说法,结合教材法律知识和真实案例,强化法律意识,讲清法律概念,构建法律体系,提升学生法治素养,真正实现知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。
【栏 目】 课堂内外_文本研读
【分 类】 中等教育
【出 处】 《中学政治教学参考》2024年41期 第29-31页 (共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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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出/参考文献
[1]殷久华,. 《法律与生活》教学要以“法”说法——以“夫妻地位平等”为例[J].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. 2025(41): 29-31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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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《法律与生活》教学要以“法”说法——以“夫妻地位平等”为例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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