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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国主义教育法:挺起中华民族精神的脊梁

杨清望 范若婷

中南大学法学院 中南大学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

作为与教育相关的一项重要法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》的出台对于培养中小学生爱国主义精神,增强其文化自信和民族认同感,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爱国主义与法治的融通性、互促性是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的理论前提,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落实宪法精神是其内在的思想基础。爱国主义教育立法不仅是有力应对内外挑战的现实需要,而且在填补立法空白、促进与世界文化强国接轨、健全爱国主义教育法律体系方面具有重要意义。以法治培育爱国意识、规范爱国行为,切实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在中小学乃至全社会全面深入落实,有助于推动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价值内核、坚定信念、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,有助于挺起中华民族精神的脊梁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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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杨清望,范若婷,. 爱国主义教育法:挺起中华民族精神的脊梁[J]. 人民教育 . 2024(02): 22-25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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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爱国主义教育法:挺起中华民族精神的脊梁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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