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“今日走过所有的弯路,从此人生尽是坦途。”关于独库公路的文案有很多,这是被引用最多的一条。穿行在新疆这片辽阔而神秘的土地上的独库公路,被誉为“中国最美的公路”,沿途风景各异,如一幅“一日看四季,十里不同天”的景观长卷。只是,当万物在三月苏醒,独库公路依然远离喧嚣,耐心地等待更热烈的艳阳天的到来。受降雪、结冰等因素影响,独库公路通行时间一般在6月中旬至10月初,每年的开门、关门都颇具仪式感。
摘要:“我以为,最美的日子,当是晨起侍花,闲来煮茶,阳光下打盹,细雨中漫步,夜灯下读书,在这清浅时光里,一手烟火一手诗意,任窗外花开花落,云来云往……”什么是诗意?是沂蒙群山的钟声一圈圈回荡,还是路旁的野草肆意生长?是梅里山鹰的尖啸越过山岗,还是角落里的尘埃被黑暗淹没?是洱海的月色等待曙光,还是雨音中的芭蕉想念过往?它们都是诗意,又或都不是。
摘要:助人有方漫:何老师,每次我帮助完别人,别人总是不记得我的恩情该怎么办啊?有同学来向我求助,我都会诚心诚意给予建议和帮助,最后却总变成把所有的活丢给我干。如果是丢给我干,功劳只属于我的话,我觉得还好,但每次是我一个人干完,他们什么都没做还有成果,我就很别扭。可我太容易心软了,每次想好不再帮,但是他们稍微求一下我又去当冤大头了,真的很想听听您的建议。
摘要:日落时分,父亲拉着我踏入一片落日余晖之中。我恍惚了,许久没有走进这盛大的宴会,竟生出了些许生疏。这宴会在我年幼时倒是不生疏的。每天最期待的就是倚在墙头等太阳西下,等它恰好与一朵羞涩的云儿相逢,等那朵云露出怯红的面容,我就会奔进村头的林子里,寻找黄昏的颜色与面容。看,云朵染上了墨水,一点一滴,晕出了奇特的面容,别有一番风情。云是翻腾的,随着风,漾起丝丝波纹,在空中散漫开来,好似漫天柳絮轻拂。
摘要:那是个响晴的中午,阳光很强,晃到人睁不开眼,我攥紧父亲给的20元,进了一家文具店。走进店里,我被一支蓝色的钢笔吸引住了,我的笔都是黑色的,这样好看的蓝色,我还没有。一见倾心,我有了买它的冲动。心想,只要它不超过20元,我一定把它拿下。当我凑近看价格时,一个刺眼的“25元”戳了我一下:25元,我还差一点点钱。可我太喜欢这支笔了。咋办?“偷!”我忐忑地决定。
摘要:小时候,住在乡下,院前的石阶处连接着一条泥土路,风一吹,尘土飞扬。外出回家时,我常坐在石阶上拍身上的尘土。不知从何时起,坐在石阶上拍尘土,成了回家不可或缺的仪式。当天气越来越热,小路上的尘土越来越多,在一场风里,电一闪,雷一鸣,雨就来了。我不喜欢下雨天。下雨时,小路在雨水的浸泡下泥泞不堪。回家时,鞋子和裤腿上总沾着一层厚厚的泥渍,怎么也拍不掉,黏糊糊地贴在湿漉漉的小腿上,冰凉得让人难受。有时,眼看着要回家了,却一个不小心摔倒在小路上,满地的泥浆扑一身,活脱脱地摔成了泥人。
摘要:奶奶的花布包就和哆啦A梦的口袋一样,什么都有,会变出很多我意想不到的东西。打我记事起,奶奶就有一个花布包。外形很像香包,绸子面料,开口处有一根灰色的绳子,绳子末端坠有暗红色的珠子,花布包的肚子上还绣了一朵花,我认不出是什么花,只是觉得看起来有些突兀。奶奶说,这个布包不叫花布包,叫针线包,是她的奶奶给她缝的嫁妆。在她们那个年代,每个女孩子都要学会针线活,这样才好找婆家。
摘要:你知道盐之花是什么吗?它是一种面包,托在手上,就像一只金黄色的小牛角。梅梅第一次吃到盐之花,是在写字楼底下的面包店里。那是一个秋天的午后,她坐在办公室忽然觉得冷,冷得受不了,于是不顾同事们的目光,突然冲出了格子间。她快速跑下楼,跑到高楼大厦重重叠叠的阴影切分出来的一小片阳光里。闭上眼睛,仰起脸来,太阳贴着她的皮肤,但她还是觉得冷。这时,她看到了一家面包店,飘来了淡淡的香气。
摘要:总有一些时候,会莫名地产生不甘心的情绪,也会对那些心有不甘的人生发怜惜。比如,1980年,由于时局变化,美国拒绝派遣代表团参加莫斯科奥运会,那些为之付出汗水、泪水甚至鲜血的运动员不得不与摘金夺银的机会擦肩而过,去等待下一个四年。有些运动员仍保持着好的运动状态,在洛杉矶奥运会上圆梦,但也有很多运动员在这四年中遭遇伤病或意外,要么状态大跌,要么失去了登上竞技场的机会。
摘要:第一次见到那只小狗时,我才七岁。在外婆家过暑假的我因为害怕草丛田地里的虫蚁,加上不会讲老家的方言,所以常常一个人坐在小院里发呆。当时,我坐在院里敲核桃,小狗浑身沾满脏兮兮的泥水,从虚掩的院门外飞奔进来,吓得我差点翻倒在地。邻居家的小宇姐姐跟着冲进来,呵斥道:“雪球,回来,不许扑人!”小狗听话地转过头,甩甩湿漉漉的毛,咧开嘴摇尾巴。
摘要:一程沁因为忘带钥匙而爸妈还没有下班被锁在门外。随着天越来越黑,她也越来越害怕,最后便扯着嗓子在楼道里哭了起来。“小朋友,你怎么啦?”“哒”的一声,对面的门打开了。很多年后,程沁回想起当年的情景,依然为魏西洲妈妈的美貌而感到惊艳。“魏西洲,我当年觉得你妈整个人都在发光!”“拜托,她又不是奥特曼。”魏西洲扯扯嘴角,有点无奈,“而且,你怎么不记得我?因为你死活不肯进我家,我搬了小板凳陪你坐在楼道里喂蚊子,还给你拿了一大堆好吃的。”
摘要:周末收拾房间时,我偶然发现一个落灰的笔筒,里面杂七杂八,都是我曾经用过的文具。它是我高中时用的笔筒。我是一个恋旧的人,不仅不远千里把它带到我的大学宿舍,后来,我还把它带到了我工作的城市。虽然,随着电子化越发普及,加之我工作后搬了几次家,秉承着“非必要不增加行李”的态度,我改变了很多习惯:我最大程度舍弃实体,读电子书,做电子批注,做电子手账,把大部分爱好装进一方屏幕。
摘要:昨天,一场暴雨突然到来,浇灭了整座城市的浮躁。雨天写字是我这么多年来一直坚持的习惯,每一次毛笔亲吻砚台,岁月便仿佛在笔尖翩跹起舞,带我回到认识楚玥的那个冬天。彼时我已是初三的学生,那一年的寒假,我重新拾起曾经学过的书法,希望之后以特长生身份考入理想的高中。书法班集训第一天,为了了解我们的学习情况,也为了让我们更快相熟,老师提前要求每个人准备好一幅作品在课上展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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